7.3 用电设施


7.3.1 电梯、水泵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取节电控制措施。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7.3.2 全装修居住建筑每户设计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7.3.3 具有天然采光的区域,灯具布置及控制方式应与采光设计相协同。
7.3.4 全装修设计选择家用电器时,宜采用达到中国能效标识二级以上等级的节能产品。
7.3.5 全装修居住建筑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7.3.6 照明设备和家用电器的谐波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规定的谐波电流限值要求。
7.3.7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停车库等场所照明应采用LED等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并应能够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
7.3.8 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设计应采用节能灯具和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7.3.9 有条件时宜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条文说明
7.3.1 建筑物内电梯、水泵、风机是公用的耗能大户,强调其节电措施,效果明显、技术成熟。
    在住宅和非住宅中普遍使用的电梯、水泵和风机等设备耗能较大,采用较为成熟的变频技术,即可收到很好的节能效果。同时,对于其他一些机电设备或装置也应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节能控制措施。例如,非住宅建筑中的电开水器等电热设备可以采用时间控制模块,确保在无人使用的时间段暂时停机;潜水泵采用单机液位自动控制;锅炉房和换热机房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等。
    对于功能复杂、耗电量大的大型非住宅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实现对机电设备的统一集中管理和节能控制。
    一般装有2台电梯时,宜选择并联控制方式,3台及以上宜选择群控控制方式,可以自动调度提高交通能力、减少候梯时间,还可自动控制照明、通风,降低电梯系统能耗。
7.3.2 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此条是对全装修工程设计的规定,是为了限制建设单位在住宅精装修设计时配套耗能大的灯具,对于用户自行配置灯具,也指导推荐采用节能产品。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第6.3节的规定,居住建筑每户在达到各种房间规定的照度值要求的同时,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大于7W/㎡,目标值不大于6W/㎡,详见表11。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表11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的偏差;照明场所安装的灯具小于10个时,在满足照度均匀度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允许设计照度值适当超过此偏差。
7.3.4 本条是对全装修设计的规定,是为了限制建设单位在住宅精装修设计时配套耗能大的家电产品,对于用户自行配置家用电器,也指导推荐采用节能产品。
    房间空气调节器的选用,应执行本标准第5.4节。
    中国能效标识2级以上产品为节能产品,以下列出部分家用电器依据的国家标准: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3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
    《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6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6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49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7.3.5 全装修住宅或高级住宅建设投资相对较充裕,因此在条件具备时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从而可以方便地对各照明支路上的灯具编程预设多种照明场景、设置定时和延时、联动控制窗帘、采用遥控或感应控制方式,在满足高级住宅使用要求的同时,也实现节能控制。
7.3.6 本条主要是对小区地下建筑照明、室外照明设计及室内装修设计提出的规定。上述场所如果大量使用高谐波的设备,将导致无功电流增大,增加损耗,影响电源质量。本条规定明确了谐波含量应该达到的标准。
    电子式镇流器线路电流为非正弦量,功率因数用PF或λ表示而不用cosφ。对电子镇流器来说,功率因数与谐波含量相关,谐波越低,功率因数越高,线路电流越小,线路损耗也就越小,更加节能。目前,国内25W以下的电子式镇流器功率因数普遍较低,一般只在0.5~0.6,这种功率因数很低的产品不宜在工程中大量使用。而对于28W的T5管或36W的T8管所采用的电子式镇流器,由于生产标准较高,功率因数达到0.95是很普遍的,甚至较好的产品能接近0.99,类似这样的高功率因数的荧光灯产品适合在工程中大量使用。
    在《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2012的设备分类中,将照明设备列为C类,将家用电器(不包括列入D类的设备)列为A类,将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和电视机列为D类,并相应地规定了谐波电流限值。
7.3.7 关于照明产品能效的相关国家标准举例如下: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415;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574;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3;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
    关于照明的节能控制措施,人体移动感应加光控延时自熄开关被误触发的可能性较小,光源启动次数较少、开灯时间占空比很低,利于节能,且人体移动感应通常采用红外探测方式时的灵敏度、可靠性也满足工程应用。而对于一般的声、光控延时自熄开关,则会经常被多种声响误触发,实际光源启动次数较多、开灯时间占空比增加,如果使用,须配合能承受较频繁开关的节能光源,例如:高频预热型荧光灯、LED光源,避免因为局部场所的狭义节能而增加社会成本。
7.3.8 在设计居住小区的道路照明时,应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和小区道路照明需求情况,选择采用自然光感应控制、时间继电器定时开关控制、灵活分组切换控制等多种方式,在需要的时间、地点提供适用的照度,减少白天不必要的开灯时间,控制路灯夜间输出适合的光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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